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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章 如果洛修修没说谎呢?

请叫我较真律师 凡二狗 4000 2024-12-22 08:14

  第151章如果洛修修没说谎呢?

  “请问被告,你为什么要离职?”

  “没有呀,我从来没有提出过离职,是公司想要开除我。”

  面对王晶晶的提问,洛修修表现的很无辜。

  “是吗?”王晶晶却同样来到投影设备前操作起来。

  屏幕中,出现了一个吐槽视频。

  “家人们,谁懂啊,这家公司太坑啦,真想离职算了。”

  视频正是洛修修制作的吐槽视频,视频中的她本色出镜,一脸憔悴。

  “请问被告,视频中是你吗?”

  “是我呀。”

  “那你在视频中提出离职的想法,是否和伱现在的表现有些言辞不一?”

  “我只是吐槽啦。”

  “只是吐槽吗,那我们再看下一条。”

  王晶晶再次操作,视频切换。

  “家人们,谁懂啊,这公司太坑啦,奉劝各位想要找工作的铁子们记住我们公司的名字,千万不要来这里上班,我可遭老罪啦……”

  视频播放完毕。

  王晶晶指着视频中的洛修修,质问道:“被告,你发布这条视频时,有没有想过会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失?”

  “这个……”这下子,洛修修有些回答不出来了。

  有戏!

  看到洛修修低下头的表现,王晶晶感觉自己抓到了机会。

  “事实上,你发布这些视频,就是存了要抹黑公司形象的想法,你说是不是啊?”

  王晶晶一脸的兴奋,可算是让我逮着机会了,可不得好好表现一下。

  洛修修看向张伟,就见张伟点了点头。

  “好吧,我承认,我当时确实想让大家都避坑的,因为公司太坑人了。”

  “那你为什么没有在视频中解释呢?”

  “因为视频都是连着发的,前面一个视频我应该提到了。”

  “可我如果只看了你这个视频,是不是会存在对公司的误解,从而影响到我对你们公司的第一印象!”

  王晶晶得理不饶人道:“事实上,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诽谤,并且你还有恶劣的教唆行为!”

  “哪有啊,我没有教唆什么人……”

  洛修修还想解释,但王晶晶立马切换了有一个视频。

  “家人们,谁懂呀,我的公司竟然想要开除我,他们背后满满的都是算计……”

  视频播放到一半,屏幕上出现了留言评论区的内容。

  这首当其冲的一条,是洛修修的粉丝号召大家一起去冲了黑心公司。

  “这难道还不算是教唆吗,你的粉丝都要网暴公司了,你却不出面阻止,反而是选择了放纵粉丝的行为!”

  王晶晶说着,突然嘿嘿笑道:“其实你看到粉丝们网暴公司,你心里头一定很高兴吧?”

  “金法官,推测性发言,我方反对!”张伟立马站起。

  “反对有效,小王律师请注意发言!”

  金法官立马警告了一句,让王晶晶不得不道歉。

  不过提问还在继续。

  “你知不知道,在你视频发布之后,公司的人事部门收到了很多威胁电话和短信,内容是一些恶毒的咒骂,问候亲属等等?”

  “我不知道。”

  “你知不知道,人事部门有很多人因为这些而抑郁了?”

  “我不知道呀。”

  “承认吧,就是你教唆粉丝这么干的吧?”

  “我没有……”

  王晶晶死咬着洛修修不放,而洛修修坚决反对,不承认这件事。

  两个妹子就在法庭上开始拉扯起来。

  张伟看到这一幕,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,因为王晶晶虽然展现出了穷追猛打的气势,但却也就这么三板斧。

  她可能是觉得,洛修修是一个小女生,所以就很容易攻破心理防线吧。

  可惜,她失算了。

  10多分钟后。

  王晶晶喘着气,一脸惊讶的看着洛修修。

  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嫩一点的小女生,怎么就这么坚挺。

  虽然很不想承认,但她真的没招了。

  “我方结束提问。”

  “辩方?”

  在金法官的示意下,张伟起身。

  “感谢刚才小王律师的发言,不过我却发现她提问时,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漏洞。”

  王晶晶屁股刚坐下,听到张伟的发言,顿时有差点弹了起来。

  什么情况,我的提问有什么漏洞,我自己咋不知道捏?

  王晶晶一脸懵逼。

  张伟却立马揭开漏洞。

  “那就是小王律师说,是我当事人引导粉丝进行了网暴行动,我就奇怪了,她有展示任何证据来证据我的当事人和威胁短信,恐吓电话有任何关联吗?”

  “我明明放了证据!”王晶晶忍不了了,直接站起身回怼。

  哪怕雷慧芳拉着,她也一定要怼回去,因为张伟居然当着全法庭的面质疑她。

  “是吗,那请问王律师,你的证据中表明了什么,一个粉丝的吐槽发泄而已,虽然后面也有很多起哄的留言,但网络上的事你我都懂,信不得真的。”

  张伟说着,点开截图证据,“就比如这位仁兄说要网暴公司,那请问原告方,你们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给你们人事部门发送恐吓电话和短信的人,就是这位网友吗?”

  “这个……”王晶晶顿时无言以对。

  “同样的,你们单凭视频区域的留言,就断定我当事人和网暴行动有关联,这同样没有一点道理。”

  说着,张伟看向洛修修,提问道:“请问被告,你能想象到有多少人会给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打恐吓电话?”

  “那可多了呀,好多人都对人事部门很不满了,平日里公司氛围也都是吐槽她们的。”

  “是吧。”

  张伟摊手道:“也就是说,谁都有可能发送短信,拨打恐吓电话,比如公司里的员工,被人事部门劝退的人,甚至是公司的竞争对手等等。”

  “我想请问王律师,你有证据证明不是这些人发短信打电话,而是我当事人洛修修的粉丝嘛?”

  这个问题,让王晶晶接不下去了。

  这东西,要怎么证明嘛?

  事实上可以证明,但需要非常大的权限,比如让电信公司把号码全部收集起来,然后出示号码背后的用户信息等等。

  可这种权限,一般都是在刑事案件中才会启用,民事诉讼案哪有这种条件哦。

  所以,王晶晶回答不出来,也证明不了。

  “好,我方没有要问的了。”

  张伟结束发言,洛修修返回被告席。

  “原告方,你们还有证人吗?”

  王晶晶咬了咬牙就要起身,但却被雷慧芳一把拉住,并且摇了摇头。

  “现在让对方发言吧,我们能展示的证据不多,等他们言多必失。”

  所以王晶晶结束发言,轮到张伟的被告方发言。

  “感谢各位陪审团,各位听证席上的观众来参与本次庭审。”

  张伟上台后,聊表感谢,然后朗声道:“这个案子其实本质上很简单,那就是公司起诉我当事人洛修修造谣抹黑,诽谤他们,这一点其实很好确认,正好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行为的司法解释。”

  “对于在网络上发布造谣信息诽谤、抹黑别人的,如果构成了以下情形之一的,就将构成犯罪,造谣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:”

  “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、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,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;”

  “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、自残、自杀等严重后果的;”

  “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,又诽谤他人的;”

  “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”

  张伟指出第一条后说道:“诽谤信息浏览次数达到5000,转发次数500,这一点是唯一满足的,但这里有一个前提。”

  “那就是我当事人确实造谣了,确实抹黑了公司形象。那么问题来了,什么程度的算造谣诽谤呢?”

  “我们来看一下文字解释,诽谤意思是指以不实之词毁人、冤枉、进谏;这里我们划一下重点,不实之词!”

  张伟强调了一遍后笑道:“那如果洛修修没说谎呢,是不是这些就都不成立了啊?”

  “造谣诽谤,得拿出不实之词吧,如果从头到尾我当事人都是实话实说,那请问她有什么错,她只不过是一个诚实的孩子,你们说是不是啊?”

  此言一出,不少人面面相觑。

 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来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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