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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八章 关键性证据缺失

  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正文卷第四百一十八章关键性证据缺失

  赵百亲的声音清晰的回荡在法庭上。

  张三犯了拐卖儿童罪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

  至于故意杀人罪・・・・・・

  张三在明知对方要杀狗的情况下,依旧将小学生谎称成狗,卖给了对方。

  是可以预料小学生的结局的。

  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杀人行为,自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。

  「王五作为厨师,听从李四的指令杀狗,同样在听到人的惨叫声后,未加以制止,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属于从犯。

  赵百亲又接着指控道。

  全程昂首挺胸,神情充满了自信。

  开庭之前。

  他就询问了一下其他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们。

  将这个案子仔仔细细,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。

  控诉的方向上・・・・・・

  也没什么问题,将张三、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给指控了出来。

  小学生的死亡和张三、李四、王五都有直接因果关系。

  三者都应该为小学生的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  审判长在乾州一方的律师发言之后,看向了秦牧一方:

  张玮闻言,下意识地看向了秦牧。

  虽然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些思路,但还是没有冒然上前。

  而是选择・・・・・・

  继续摆烂,坐享其成。

  很快。

  秦牧便从座位上站了出来,当着模拟法庭上众人的面。

  沉声道:

  话音刚落。

  他的这句话便吸引了在场不少人的目光。

  尤其是旁听席上的金牌律师们。

  他们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浮现出了一个猜测。

  目前来看。

  赵百亲对三人的控诉,从法理到法益上来看,都没有任何问题。

  三人的行为・・・・・・

  也完全符合这些刑事罪名的构成。

  在入罪和出罪,主观和客观上,都是统一的!

  紧接着。

  秦牧又缓声开口:

  他的声音颇为平静沉稳,和赵百亲的铿锵有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  但・・・・・・

  却让赵百亲的瞳孔猛地撑大。

  无罪辩护!

  秦牧在面对他们的时候,居然敢提出无罪辩护!

  而旁听席上。

  众人的神情各异。

 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气,秦牧的思路再次震惊到了他们。

  「无罪辩护?他打算怎么无罪辩护?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,完全没有无罪辩护这个点啊。

  「「我们这么多人,难道比不过他一个?

  众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。

  其中有不少人,在开庭前给赵百亲参谋过,还提过一些建议。

  众人都没发现这个案件中的蹊跷之处。

  除非・・・・・・

  秦牧无中生有,强行编造出一个漏洞出来!

  ・・・・・・

  与此同时。

  学法联盟论坛。

  网友们对于人贩子的态度・・・・・・

  出奇的一致,没一个同情张三的。

  反倒是觉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・・・・・・

  有点可怜倒霉。

  他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,但却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。

  搁谁身上都心理不平衡。

  网友们唏嘘不已。

  愈发明白了一个顶级律师的恐怖之处。

  在这个法制时代。

  懂法绝对没有坏处,而顶尖的律师往往可以将白的说成黑的,活的说成死的。

  就比如说秦牧。

  他们甚至想到了・・・・・・

  以后哪天不小心犯罪了,专门找秦牧来帮他们辩护。

  法外狂徒,不外如是!

  ・・・・・・

  魔都。

  会场里。

  某办公室。

  黄庆林看着电脑前的监控直播画面,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。

  这个题目・・・・・・

  是他亲自出的,主要是为了考察双方律师的诉讼能力。

  从题目本身而言。

  无论是被告方还是公诉方,都没有绝对的优势。

  从这道案件里,可以充分体现双方诉讼能力的差距。

  但・・・・・・

  他没想到,秦牧居然又打算剑走偏锋,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条道路。

  旁边的饶正德放下了水杯,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势。

  他对秦牧的这个辩护思路,也颇感兴趣。

  而电脑画面里。

  模拟庭审继续进行。

  很快就进入了举证和质证环节。

  赵百亲一方的律师率先列举出了一系列的证据。

  包括人证、物证、口供等等。

  人证自然是目击了张三实施绑架的证人,张三的作案动机等等。

  物证则是张三绑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。

  口供则是张三主动交代的那些犯罪行为,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证据链。

  看到这里。

  饶正德中肯的评价了一句。

 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。

  不仅要精通己方业务,还要了解公诉人的相关流程。

 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

  赵百亲在证据链的整理这块,满分的话已经可以打90分了。

  然而……

  他话还没说多久,便看到秦牧站出来反驳道:

  饶正德看到这一幕,不由一愣。

  他刚评价赵百亲在证据的处理上堪称完美。

  然后就被秦救打脸了。

  关键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说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。

  好在秦牧也没有卖关子,直接说道:「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确是在厨房内,因个人失察,没有及时查看到麻袋里的是个人,造成了悲剧。

  「但・・・・・・经法医验尸鉴定,查出小孩的死因为头部受创。

  秦牧一边说的时候,一边罗列出了相关证据。

  这些证据・・・・・・

  也是案件原文里明确表明的,小孩身上有三处摔伤,一摔为头部,一摔为手部,一摔为腿部。

  其中头部摔伤为致命伤。

  说到这里。

  秦牧略微停顿了片刻,给在场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。

  再幽幽地说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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